二、企业税务筹划的可行性
现阶段企业实施税务筹划具有其可行性。
首先,税收观念的改变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扫除了思想障碍。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财务***逐步认识到税收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另一方面,税收征管法和刑法也对偷逃税的内涵和外延作了明确的界定,目前研究企业税务筹划的思想障碍已经基本消除。其次,税收制度的完善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制度保障。1994年税收制度改革以后,我国税收制度逐步朝着法制化、**化和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体现了市场经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3-000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1月2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3年2月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会议室以通讯及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黄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广泛搜寻适合公司的董事人选,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后,提名黄松先生、白明垠先生、潘峰先生、肖荣先生、瞿绪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名胡文瑞先生、张树平先生、刘力先生、朱振武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上述**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不超过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董事提名人声明》、《**董事候选人声明》以及公司**董事对此议案发表的**意见详见2013年2月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根据同行业**董事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年度薪酬为120,000.00元(税后),其他董事按照每人每年60,000.00元(税后)的标准发放,公司在职人员不享受此津贴。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
**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共和国公司法》、《****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3年2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内容请见《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13年2月8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二月七日
附件
一、非**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松先生:**国籍,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给排水高级工程师,为公司多项专利的发明人,曾获**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1981年至1986年分别在河南油田钻井公司、采油工艺研究所工作,任技术员;1986年至1998年在**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工作,先后担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职;1998年10月起历任北京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前身,以下简称“惠博普有限”)董事长、总经理;自2009年9月本公司成立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黄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108.4万股,与白明垠、潘峰、肖荣共同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白明垠先生:**国籍,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机械工程高级工程师;1990年至1998年在**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测试中心工作,担任主任工程师等职;1998年10月起历任惠博普有限董事、副总经理;自2009年9月本公司成立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白明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70万股,与黄松、潘峰、肖荣共同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潘峰先生:**国籍,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自动化**工程师;1993年至1998年先后在**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研究室、仪表室工作,担任助理工程师等职;1998年10月起历任惠博普有限董事、副总经理;自2009年9月本公司成立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会计审计论文,
潘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23.1万股,与黄松、白明垠、肖荣共同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肖荣先生:**国籍,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油气集输高级工程师;1981年至1989年在河南油田设计院工作,1989年至2001年1月在**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工作,先后担任工艺室主任、院副总工程师、院长助理等职;2001年7月起历任惠博普有限董事、副总经理;自2009年9月本公司成立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肖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31.6万股,与黄松、白明垠、潘峰共同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瞿绪标先生:**国籍,1968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曾在新疆财政科学研究所、新疆自治区财政厅从事研究工作,曾任华冠科技( )副总经理,三北种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深圳市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副**。现任上海思科瑞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苏州思科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上海双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斯科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亿赛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多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安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南京亚东启天药业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9月起担任惠博普有限董事,2009年9月本公司成立起,担任公司董事。
瞿绪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董事候选人简历:
1、胡文瑞先生:**国籍,1950年出生,**工程院院士,博士生导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内油气田勘探**专家,从事低渗透油气田勘探**和工程管理40年,***特殊津贴专家。胡文瑞先生历任长庆石油勘探局采油二厂厂长,长庆石油勘探局**副局长,长庆石油勘探局常务副局长、局长,**石油长庆油田公司总经理,**石油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总经理,**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石油企业协会会长,现为**石油咨询中心顾问。胡文瑞先生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等,出版著作6部,发表论文52篇,主持重大工程规划和建设7项;曾获**石油铁人科技成就银质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曾当选*****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和第十届全国**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
胡文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已取得**董事资格证书。
2、张树平先生:**国籍,1942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张树平先生从事石油企业管理工作30多年,曾历任江汉石油管理局****、局工会**、副书记、副局长,江汉石油学院**书记,新疆石油管理局**常务副书记,大庆石油管理局**书记、局长,黑龙江省**副**。现任本公司**董事。
张树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已取得**董事资格证书。
3、刘力先生:**国籍,1955年出生,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物理学专业、比利时***鲁汶大学应用经济系,并获得物理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注册会计师。曾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管理系(1993年变更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任职,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项目主任,自2002年8月起任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副主任,自2007年9月起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董事和**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董事。
刘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已取得**董事资格证书。
4、朱振武先生:**国籍,1971年出生,法律硕士,律师,曾先后就读于安徽大学和****大学法学院。1993年参加工作以来,曾先后任国防科工委航天医学工程研究所(现**航天员科研训练中心)**部*事,****解放军总**部直属法律顾问处律师,****解放军国防科工委**部秘书,****解放军总装备部**部秘书,曾被评为首届“全军优秀律师”。现任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全国律协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协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市律协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副主任,本公司**董事,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振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已取得**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3-001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27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3年2月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王全先生主持,监事刘立平先生、王毅刚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监事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广泛搜寻适合公司的监事人选,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后,提名王全先生、王毅刚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拟聘任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的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不超过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三年二月七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全先生:**国籍,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副院长等职,上海纽福克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1994年荣获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青年科技奖。2003年6月到北京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前身,以下简称“惠博普有限”)工作,历任董事、副总经理等职,2008年9月起担任惠博普有限监事,计量经济学论文题目机构投资者何,,2009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会**。
王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9.2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毅刚先生:**国籍,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自动化仪表高级工程师。1989年参加工作,曾任河南油田采油二厂仪表自动化工程师,金融证券论文,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仪表自动化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职。2001年8月起到惠博普有限工作,历任工控部经理、设计所副所长等职,现任公司测试装备事业部经理。2009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王毅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9.2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3-002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鉴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2月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现场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杨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辉先生将与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